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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商务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1: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15: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电子系统评审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项目联系电话024-82398827
采购单位沈阳市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27222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398827
附件:
附件1运输招标文件.docx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2-17 至 2023-02-24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陈玉红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0799
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第一包,拟在呼和浩特、长沙、上海、重庆、武汉、昆明等城市,参加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暨中国(重庆)跨境电商发展高峰论坛或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 产业博览会(二选一)、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第二包,拟在郑州、武汉、西宁、广州、重庆、上海、南宁等城市,参加中国(郑州)食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暨中国(武汉)国际食品交易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广州博览会、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或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二选一)、中国-东盟博览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查看

2023年沈阳市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第三包,拟在济南、西安、兰州、重庆、厦门、乌鲁木齐等城市,参加中国休闲食品饮料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无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5时00分至2023年02月24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系统评审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商务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024-2272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024-82398827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红
电话: 024-823988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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